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区直管国企财务总监的公告
2019/08/02 16:45:15
为加快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区直管国企财务总监。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实施财务管理,组织完成年度和中期财务目标;
2.组织健全和提升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3.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并组织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
4.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对资金进行有效监控和有效管理,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任职条件
区直管国企财务总监采用市场化选聘方式。参照《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应主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
2.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或审计部长(经理)2年以上;
(2)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现任副处级(副高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
(3)在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担任财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或下属一级公司担任财务部长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在市内各区直管国企担任财务部长(经理)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
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选聘成功,则自愿放弃在其他单位担任的任何职务;
4.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5、有国企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优先。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3.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人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应聘报名→资格审查→人才选拔(含笔试、面试跟素质测评环节)→背景调查→综合评定→正式聘任。
(二)人才选拔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资料及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咨询电话:
房先生,0755-26929913,15999641735。
(报名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二)报名资料
1. 个人简历(请按附表填写);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文件、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将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在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答复,即表示暂时不符合任职要求。
(三)其他要求
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年薪税前人民币50-60万元;
2、聘用合同由区国资局与财务总监签订,一届任期为三年,试用期为半年。
特此公告。
附件:人员报名表.xlsx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日